時間:2025-10-23 09:26
當前,促進消費成為暢通經濟循環的關鍵因素和我國宏觀經濟調控的重要目標。自2024年7月中央政治局會議作出“以提振消費為重點擴大國內需求”的部署以來,多項促消費舉措落地實施。今年9月1日起實施的“雙貼息”政策,即《個人消費貸款財政貼息政策實施方案》和《服務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政策實施方案》,是國家層面首次針對居民個人消費貸款和消費領域服務業經營主體貸款實施的貼息政策,體現出財政貨幣政策的協同和政策工具的組合。今后一段時期,應進一步強化促消費政策的配套,擴大協同效應,持續激發強勁消費活力,鞏固經濟持續向好的發展態勢。
強化促消費政策的協同效應必要且迫切
政策協同是指兩個或多個政策目標一致、工具互補、節奏契合、力度協調。政策協同效應既包括“1+1=2”的政策線性疊加效果,更包括彌補單項政策工具薄弱環節,超越單一政策或政策簡單相加,取得“1+1>2”的效果。強化相關政策的協同效應,既是宏觀經濟治理體系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政策效力的現實需要。
提振消費的復雜性要求綜合施策。消費是國民經濟循環的終端和起點,促進消費涉及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全過程,需要統籌政府、企業、居民多方利益,兼顧現有消費方式發展和新型消費形態培育需要,平衡短期穩增長和長期促發展要求,是一項復雜艱巨的宏觀經濟治理工作。只有堅持系統觀念打好政策“組合拳”,才能體系化地構建起保障消費能力、提升消費品質、改善消費環境的全方位支持體系。
政策工具自身特點需要通過組合搭配取長補短。促消費政策涉及財政、金融、產業、投資、開放等多個方面,即使政策目標一致,單個政策工具存在的薄弱環節也會使政策效果打折扣。以財政和金融兩項最為重要的政策為例,我國當前的流動性較為充裕,但釋放的資金可能會轉化為儲蓄沉淀起來,未必流動到居民消費和企業經營之中,而如同此次“雙貼息”政策一樣,發揮財政貼息政策工具疏通金融血脈的“導管”作用,可將資金精準“引流”到降低居民消費門檻、減輕經營主體支出壓力上來,通過政策組合乘數效應提高政策效力。
政策落地生效有賴統籌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我國地域廣大且地區發展差異大的特征,使得有關部門進行促消費政策頂層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地方實際和差異性,鼓勵各地因地制宜輔以配套政策,解決政策精準落地生效的“最后一公里”問題。正如全國層面加力支持“兩新”政策實施后各地相繼推出著眼于本地消費市場的以舊換新方案一樣,促消費政策落地需要在中央和地方兩個層級進行不同類型政策的組合。
推動消費階段躍升亟須政策聚力攻堅。與數字化、智能化、綠色化、健康化的高質量發展新要求相契合,我國消費需求正向品質化、個性化、體驗化、服務化的新階段邁進。在這一發展階段升級的“爬坡過坎”進程中,更加需要政策協同發力、合力克難,打造更多消費新亮點、新熱點,持續激發新型消費潛能,為推動經濟社會轉型注入更多新動能。
從四個維度強化促消費政策的協同效應
基于我國居民消費升級的階段性特征,促消費政策宜從四個方面強化協同發力。
一是以降低居民消費支出和經營主體成本為核心,完善財政貼息與金融信貸聯動機制。在流動性較為寬松以及我國消費信貸占比與國際相比仍相對較低的情況下,需進一步引導資金流向消費領域。應落實《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提出的強化信貸支持消費的要求,用足貸款貼息、保險補貼、風險補償等政策,提升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協同的精準性和實效性。比如,可在現有政策基礎上,形成差異化動態化貼息機制,根據服務業經營主體的信用評級對貼息比例進行調整優化,提高資金使用的精準性。再如,對符合條件的服務業經營主體,采用“貼息+擔保+保險”組合支持模式,增強其供給能力。還應積極運用數字技術對消費信貸業務流程進行改造,實現從客戶申請、審批、放款到貸后管理的精準服務,以工具創新提升協同效能。
二是以新型消費業態為重點,促進監管與產業、投資等政策相配套。促進消費并非簡單等同于沿著既有路徑擴大數量,還需要持續推進消費內容和方式的迭代升級。以線上線下雙向融合、多元業態融合、數字實體融合為特征的新型消費業態,正是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催生的新興事物,其產品形態、服務模式以及經營組織方式都呈現變革式調整。這就要求市場準入等監管政策需要與要素保障、稅制調整、產業促進政策相協調,平衡好安全與發展、秩序與活力的關系。一方面,以標準、場景為牽引,推動形成包容審慎、更具柔性和韌性的準入管理機制,加速社會資源向新型消費業態集聚;另一方面,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和維護公平競爭秩序為重點,加快完善網絡銷售等監管制度和有關國家標準制定,促進新型消費業態健康發展。
三是以消費中心城市建設和縣域經濟為載體,促進政策空間上協同。近年來,我國進一步加強了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的培育,一些省份則積極建設和發展區域性消費中心城市。不同層級的消費中心城市是國內消費市場升級的中高級形態,是對接全球或全國消費市場、吸引全球及國內消費者的樞紐和平臺。與此同時,我國消費市場日益呈現出向縣域“下沉”的發展態勢。研究表明,2024年,我國縣鄉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占全國比重由2019年的36.8%提高到38.8%。消費中心城市和縣域正在成為帶動全國消費的兩個新引擎,也應成為促消費政策協同的空間載體。在消費中心城市應重點加大稅收、投資、對外開放等政策的協同,如引導更多優質商戶成為離境退稅商店,加大對特色商圈和街區建設投資,圍繞名優品牌企業注冊、立項備案、證照辦理等事項,探索建立“綠色通道”和“商事登記跨境通”服務平臺等。在持續擴大縣鄉消費方面,可適當提高中央財政支持力度,如針對中西部地區提高中央財政在消費貼息等方面的比重,免除地方支出比例,結合縣域消費特點,有針對性地擴大“兩新”范圍。
四是以構建長效機制為導向,促進政策與改革相促進。實施一攬子增量政策,能夠有效彌補現有存量政策的不足,通過逆周期調節促進消費持續好轉,但只有深化改革,才能使各類政策發揮出最大張力。因此,要按照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關于“完善擴大消費長效機制”的戰略部署,將短期內的增量政策和中長期全面深化改革部署有機結合起來,聚焦影響消費的深層次矛盾,用改革加力激發政策加力。消費是收入的函數,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特別是提高居民初次分配收入水平,能夠進一步提高居民消費傾向和預期。健全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完善失業保險、住房保障制度,進一步降低居民預防性儲蓄比例,釋放更多的資金用于消費。優化教育、衛生等資源配置,提高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質量,可減少這些方面支出對其他消費的擠占。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法律體系和投訴與糾紛解決機制,可顯著改善消費環境。這些改革正是使廣大居民“能消費”“敢消費”“愿消費”的重要舉措。
(作者系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市場與價格研究所所長)